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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公房售后物业管理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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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量出售旧公有住房,给社会化物业管理提出了新课题,一些负面影响也时有发生,必须引起有关部门关注。 一、旧公有住房出售后的物业管理难点 1、法规滞后,管理力度偏弱。现在,我国一些房改先进地区,为了适应旧公房售后管理形势,已陆续出台《公有住房出售后管理办法》,但很多城市和地区还相对滞后。近年一些城市和地区虽然已出台了一些物业管理的法规,但真正切入公有住房出售后管理领域,还欠深度与具体。此外,相当部分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原来基础就薄弱,这样随着旧公有住房大量售出变动,其法规规范问题也更突出了。 2、先天不足留有不少隐患。近年,从公有住房出售工作过程和售后情况来看,住户反映较强烈问题,就是房屋原有质量先天不足或房屋使用不善留下的隐患。例如:房屋沉陷,室内地面比路面低;墙体破裂。
作者 (?)文
出处 《中国房地产》 北大核心 1999年第4期56-57,共2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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