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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制度正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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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王少南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自2009年6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先后派出了5批司法巡查组,分别赴内蒙古、辽宁、湖南、山东、湖北、山西、北京、天津、宁夏、重庆10个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了司法巡查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作者 张召国
出处 《中国审判》 2010年第11期F0003-F0003,共1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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