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公婆赠与的房子 儿媳有权要求分割吗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法官:我和丈夫于2000年登记结婚。由于经济能力有限,婚后我们一直租房居住。2004年3月,我生下一名男孩。我公婆心疼孩子,便用他们自己多年的积蓄,于2005年底为我们购置了一套两居室的商品房,并以我丈夫的名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今年6月,我和丈夫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我提出要求分割公婆赠与给我们的房子,但遭到丈夫的拒绝,他说房子是他父母买的,我没有权利要求分割。请问他的说法正确吗?
出处 《法庭内外》 2010年第11期58-59,共2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