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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药物流产间隔时间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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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探讨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重复药物流产间隔时间的临床效果。方法:选择停经时间49~56d宫内孕,前次流产为药物流产,此次自愿药物流产128例,按照两次妊娠药物流产间隔时间的长短分为3组:即<3个月40例为A组;3~6个月以内的30例为B组;>6个月的58例为C组,比较3组重复药物流产及流产后阴道出血量。结果:3组完全流产、不全流产、失败及流产后阴道流血量≥100ml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重复药物流产间隔时间应≥3个月。
出处 《内蒙古中医药》 2010年第18期92-92,共1页 Inner Mongolia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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