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一条重要原则写入宪法。人权入宪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人权的认识进一步得到深化,标志着人权保障在我国不仅是一种理念层面上的共识,而且已经成为国家机关的法定义务。因此,厘清人权的基本含义,分析我国人权保障的实现障碍,借鉴西方国家的人权保障经验,选择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路径,是一个重大而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出处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SSCI
2010年第6期30-36,共7页
Journal of Hena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