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是山东养济院繁荣发展的重要阶段,对明代山东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大体经历了明初的恢复发展期、明中叶的两次重建高潮期、明末清初的停滞期。受国家财政政策、地方官员重视程度以及乡绅态度等因素影响,明初的恢复期,养济院尚未普及,且以原籍地收养为主,鳏寡孤独等弱势人群主要依附于里甲制度存在;明中叶随着土地兼并加剧,里甲制度破坏,流民产生,到弘治年间兴起了第一次重建高潮;嘉靖年间,商品经济已经得到充分发展,城市化水平提高,人口流动增加,养济院迎来第二次重建高潮,且持续时间更长,规模更大,广大的乡绅也积极参与,并出现了义田制度在养济事业中的创新运营。明末清初,由于时局不稳定,养济院的运行陷入停滞。
出处
《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5期50-54,共5页
Journ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