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唐宪宗强制消费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唐宪宗为了提振经济,公元817年,颁布了《禁私贮见钱敕》,就是一个强制消费令。消费令规定,凡是京城之内的公务员,不论品级,家里面的存款,最多不能超过五千贯,超过者必须把多余部分拿出来消费。这一政策同时蔓延到做买卖的商人、寺庙乃至普通老百姓。总而言之,只要你腰缠万贯,就至少得取出一半儿来消费。
出处 《中国金融家》 2010年第10期158-158,共1页 China Financialys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