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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而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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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法律上来说,过了十八岁就拥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十八岁只是一个年龄界限,从人的心理发育上来说,这个年龄段的男孩还远远没有成熟。下面的这些箴言,是十八岁的我们应该懂的。
作者
朴姌(整理)
出处
《新故事》
2010年第24期44-45,共2页
关键词
被选举权
责任和义务
年龄界限
心理发育
年龄段
法律
分类号
D621.4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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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博士.
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主要有哪些?[J]
.当代学生(探秘),2007(9):18-18.
2
段国兰.
对贯彻干部“四化”方针的思考[J]
.天中学刊,2001,16(3):23-25.
3
王汰澈.
法律中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几个年龄界限[J]
.家长,2000,0(12):18-18.
4
王牧.
论青少年犯罪的概念(上)[J]
.当代法学,1991,5(1):36-40.
被引量:4
5
冯永杰.
别再让退休的老同志上主席台[J]
.政府法制,2005(23):22-22.
6
本刊编辑部,袁现省,闫善良.
谁来关注留守儿童 寄养孩子带来的法律空白和道德困惑[J]
.魅力中国,2007,0(5):4-11.
7
罗思荣,李未名.
析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遗嘱权[J]
.法学,1986(3):29-31.
被引量:1
8
李旭山.
探索选拔村干部的新路[J]
.支部生活(山东),2006(4):43-43.
9
冯剑.
75岁免死:不能一概而论[J]
.金秋,2011(7):14-14.
10
王小婧.
刹住干部兼职风[J]
.中国监察,2013(22):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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