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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重申不得擅自超范围调整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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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港口理货行业管理,从11月1日至12月31日,交通运输部统一换发理货业务经营许可证。此次换证对象为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取得港口理货业务经营资格的经营人。新版证书有效期为3年。
出处 《交通企业管理》 2010年第11期76-76,共1页 Transporta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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