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政治、经济、法律制度的差异,国外境外对“群体性事件”的定义也不完全一致。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帕克在其1921年出版的《科学社会学导论》一书中,最早从社会学的角度定义“集合行为”,即是“在集体共同的推动和影响下发生的个人行为,是一种情绪冲动”。斯坦莱·米尔格拉姆认为,集群行为“是自发产生的,相对来说是没有组织的,甚至是不可预测的,它依赖于参与者的相互刺激”。戴维·波普诺也指出,集群行为“是指那些在相对自发的、
出处
《辽宁经济统计》
2010年第9期24-26,共3页
Liaoning Economic Stati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