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收分配是分税制的主要内容,税收收入占政府财政收入比重高低,直接影响税收分配效率高低。根据分析,我国区域(省级)政府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所占比重较低,财政转移支付所占比重较高,过分依赖中央政府转移支付。要改变这种状况,发挥税收分配在区域政府收入中应有作用是首选之路。本文认为,应从巩固和发展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明确中央、地方各自主要收入来源形式,规范两者之间分配关系这一重大原则出发,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在区域政府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建立以税收分配为主、转移支付为辅的新型区域政府财政收入筹集机制。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1期7-13,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