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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追索加班费需自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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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并正式施行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明确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出处 《共产党员(下半月)》 2010年第11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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