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全国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疏导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的利益着手协调矛盾、缓和冲突,提高思想、统一认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要条件。疏导作为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方针和优良传统,最初以方法的形式广泛应用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中,在延安整风运动中规范为"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上升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原则和工作方针,并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步向心理疏导等新的领域深化和拓展。疏导方针的基础是疏通,要求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疏导方针的核心是引导,要求以正面引导和说服引导为主;法律和行政手段则是疏导方针的必要补充。
出处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114-117,共4页
Theory and Reform
基金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重点规划项目"十六大以来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创新研究"(项目编号:09AbkD07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