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TRIPS协定中的刑罚措施,需要借助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有关解释规则加以解释。对其中的争议部分,则应按照有利于尊重成员方主权的方向解释。TRIPS协定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罚措施设置了上限与下限。中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罚措施需要改革刑种配置、完善罪刑结构,但不应提高法定最高刑。
出处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76-81,共6页
Intellectual Propert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TRIPS协定执行程序刑事部分研究"(批准号:09CFX070)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