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的尊严生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追求,也是人本执政理念的应有之义。从历史发展、现实环境、未来要求和国际经验来看,实现人的尊严生活有客观必然性和现实紧迫性。"尊严"内涵着平等的人格和政治参与、发展的目的性以及自我发展等内容,人有尊严地生活应该奠定在物质和思想基础、社会公正、民权以及社会保障五个方面上。建构收入分配运行机制、社会公正机制、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人权机制以及自我实现机制,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尊严生活。
出处
《长白学刊》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21-25,共5页
Changbai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