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我国现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机构设置采用"多元"、"多层次"的分散管理模式,导致各个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之间普遍存在着职能交叉、权限不明等现象,进而影响了行政执法效能,既不利于国家进行政府管理体制创新,也不利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本文通过介绍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及管理机构设置现状,比照知识产权管理先进国家的成功经验,根据我国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提出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机构设置进行改革的系列构想。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0年第6期49-55,共7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