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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积极构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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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以来,江西省抚州市着力构建"1+N"制度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1"指一项总制度,即《抚州市加强对县级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对县级党政正职执行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组织人事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情况,从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作者 吴伟柱
出处 《中国监察》 2010年第22期18-18,共1页 Supervis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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