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五四前后兴起的社会改造思潮中,傅斯年另辟蹊径,提出中国有"群众"而无"社会",社会改造的关键在"无中生有地造社会","造有组织的社会"。傅氏的"造社会"论揭示晚清以来国人对于现代"社会"的观念认识并不清晰,社团实践亦存在根本缺陷,"造社会"可谓正本清源。五四前后亦有不少人从组织的角度探讨社会改造的途径,但如傅斯年那样注重个性与社会责任心统一,注重理想类型的社会组织建设的思想并不多见。在五四后特殊的时代环境中,应有的社会改造、社会建设事业被社会革命所压倒,一度中断。故五四之际傅斯年的"造社会"论依然可以成为我们今日讨论社会建设问题的起点。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123-131,共9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