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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问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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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什么叫背书连续?连续背书的汇票是否具有权利证明的效力? 答: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要前后衔接。根据《票据法》第31条第1款"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
作者 黄双全
出处 《上海经济》 1999年第3期60-63,共4页 Shanghai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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