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政府绩效评估纳入法律制度的体系框架之内,形成规范化、程序化、常态化、理性化的制度设计是其最优的路径选择,也是回应公众诉求、构建服务型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法治化进程中应该秉持利益平衡的原则,依据当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势进行制度设计:既要借鉴域外成功实践经验,又需考量本土资源禀赋;既要完善正式法律制度,又要借力于非正式法律制度。唯其如此,方能促进政府绩效评估既科学又可持续地发展。
出处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0年第5期44-47,共4页
Journal of Sichua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劳动合同法颁行效果之实证分析"(项目号:SC09B040)
西南财经大学创新人才培养基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