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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通知:省级政府稳定房价不力将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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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巩固房地产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决定,对省级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与问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出处 《辽宁人大》 2010年第11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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