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餐饮业的发展以每年15%的速度飞速增长,据国内贸易局的最新统计数据表明:今年全行业的营业额将达到三千亿元。固此,在激烈竞争已趋白热化的餐饮行业之中,各店家除在环境、价格、质量等硬件设施上大下苦功、费尽心思之外,最有效的一招就是纷纷推出各自的特色菜、招牌菜或创新菜,以此作为酒店假庄立子不败之地的法宝。如何保护自己的招牌菜或创新菜不被别人剽窃“盗版”呢?如何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政策条件下寻求保护呢?这是摆在餐饮经营者面前的一个困惑的话题。去年9月份,北京的一些繁华地带竖起了这样一块户外广告牌,其主人是北京市金三元酒家推出的一道菜肴——扒猪脸、广告词具有相当的震撼力“荣获国际金奖,世界首例申请菜肴专利”.一时间,关于菜肴申请专利的新鲜话题成为许多人茶前饭后议论的焦点,菜肴能够申请专利?!但申请专利不等于批准专利.记者从有关部门的采访了解到,北京金三元酒家于1996年4月确实以“扒猪脸”这道菜肴向国家专利局递交了首例莱肴的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号为ZL961033959,但此项专利的申请固许多技术操作的原因不符合《专利法》的一些规定,一直到现在都未能获得批准。金三元酒家的广告词策划的极为巧妙。
出处
《中国食品》
1999年第8期6-7,共2页
China F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