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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卫生部前不久公布在北京、山东、江苏、上海等22个省区市的部分医院开展电子病历试点。据介绍.以前的电子病历.是医生在给患者看病时,使用电脑写成的病历,必须打印出来.由医生签字后才能生效.因此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电子病历。
出处 《大众医学》 2010年第12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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