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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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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山东省综治办、省高院、省检院、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就抓好这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逐级成立社会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省将社会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体系。二是建立社会闲散青少年基础信息系统。
作者 魏国
出处 《长安》 2010年第11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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