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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老工伤”纳入工伤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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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解决我省老工伤问题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纳入范围的老工伤人员分为2003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工伤(亡),目前仍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及原用人单位已撤销或破产,撤销、破产时未按政策进行安置的工伤、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两类。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0年第12期37-37,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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