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10年以前的社保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主持人:某企业1998年以前未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1999年在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时给职工出具了一份通知,声称1998年以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已经全部补缴了。今年6月,某职工准备办理退休时,发现该单位并未为其补缴1998年以前的养老保险费。现在该人员找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之前的养老保险费。社保机构表示,如果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求补缴的话,他们可以接受补缴,但要征收滞纳金。请问,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能否受理该投诉,应怎样处理比较得当?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0年第12期60-60,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