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第2期专题中已涉及“是什么”的问题,由于阐述过于简单,所以,本期专门以此为话题再谈一谈。
为了达到满意的论证效果,论者首先应尽可能清楚地阐明自己的看法“是什么”。这一点容易理解,也就是论者要把自己的主张以概括性较强的理性话语清楚地表述出来,必要的话还要作进一步的通俗阐释,以便于读者理解。特别是论点中某些有特殊含义的关键词,吏应作出界定性解释。
出处
《语文教学通讯(初中)(B)》
2010年第12期29-30,共2页
Bulletin of Chinese Language Tea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