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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员诞生年薪至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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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首期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资培训班在渝开班,正式推出“劳动关系协调员”这一新职业。今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碰到劳动关系纠纷,可以由劳动关系协调员协调处理。劳动关系协调员的待遇相当于人力资源经理,年薪至少10万元。申报劳动关系协调员须具备“连续从事该专业工作6年以上”,或“具有该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等条件。
出处 《人力资源管理》 2010年第12期4-4,共1页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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