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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布养老险补缴细则 最低可只补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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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8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险的实施细则。据悉,市民办理补缴业务时,最低可只补缴1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最多可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补缴过程中,个人的社会保险关系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出处 《保险研究》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1期I0091-I0092,共2页 Insurance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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