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韩国民法之发展,与日本民法有着紧密联系。日本法则又是继受了外国法,其中主要是德国法。此种关系,今日通常称之为“理论继受”(Theorienrezeption)。依笔者浅见,此种理论继受亦发生于给付障碍法之上。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131-142,共12页
Ecupl Journal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金资助(项目号08JA820011)
上海市教委第五期重点学科"民法与知识产权"(项目号J51104)
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项目号08SG5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