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是社会的本体基础,研究社会必然研究社会主体。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需要通过对社会客体的改造和优化,以便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客观条件,更需要对社会主体——人的改造和优化,以便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主观条件。和谐人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是集个体和谐、人际和谐与类和谐的统一体。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社会主体的要求,和谐人具备自身的一些特性。本文从思维方式、行为规范、价值取向三个视角分析和谐人的特性,一方面体现了人之发展的时代取向,同时也从社会主体角度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体系。
出处
《前沿》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31-34,共4页
Forward Position
基金
湖南省教育厅青年项目"和谐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体研究"(07B063)
湖南省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和谐社会主体研究(08K00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