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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出台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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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26日,岳池县委、政府出台《岳池县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试行)》,对领导干部离任时的交接手续进行规范。规定交接前,由县委组织部发出《交接通知书》,领导干部在接到通知书七日内按要求填好交接表。写好有关说明后交接任领导.交接资料要抄送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保管.离任领导对移交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它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者 粟镜璇
出处 《现代审计》 2010年第6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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