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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项场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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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是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后,省安监局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二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较大事故发生后,省安监局和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或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应赶赴现场。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10年第23期29-29,共1页 Guangdong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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