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妻子持丈夫“悔过书” 离婚获赔12万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婚姻亮起红灯时,李明给妻子张夏(两人均化名)写下“悔过书”,承诺改正错误,若不改正,则每月付给妻子5000元生活费,直到永远。综合考虑其经济状况后,大兴法院责令离婚的李明支付妻子12万元生活费。
作者 吴启立
出处 《农业知识(百姓新生活)》 2010年第12期27-27,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