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和谐价值理念以及和谐社会建构问题成为被广为讨论的论题。这需要我们在对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进行阐述基础上,重点就和谐司法的手段问题进行详细讨论,具体言之,即打破以往仅从民法、刑法、经济法等部门法,或程序法出发来讨论这一问题的狭隘视野并适当借鉴其他学科如社会学等的研究成果,从作为一个整体的司法角度对其手段进行系统、条理地考察和讨论,在以前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如何建立和谐司法进行反思,以期为济南市司法理论和实务界论者们提供一种系统化的参照。
出处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0年第4期80-82,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Jinan Municipal Committ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