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2008年9月以来,全国各地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有关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决定来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2009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改革规划》将强化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确定为今后一段时期深化检察改革的重点。笔者认为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必将有助于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充分地实现对公民的人权保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司法腐败现象。
出处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10年第11期46-47,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Academy of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