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质量安全监管.10月20日.中央编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意见》,对进一步落实职责分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如下。由农业部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可在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环节实施对“瘦肉精”的检验、认定和查处;负责生猪收购、贩运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生猪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设立资质许可.
出处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2010年第6期55-55,共1页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o-Produ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