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听证是现代行政程序法中的核心制度,它起源并发展、发达于西方,但是它显现的尊重民意、制约权力的正当程序理念具有普适价值,在公共治理实践中对于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以及确保权力运作的公正性,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听证制度被引进我国后迅速发展,在行政处罚、政府定价等领域开始实际操作,但我国行政听证制度需要在适用范围、听证主持人的独立性、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等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社会转型期公共治理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1期175-179,共5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