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众所周知,区域性、地方性法学教育对于区域性法制建设的意义尤为重要。甘肃高等法学教育同甘肃省的民主法治建设一同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无论在人才培养的规模和数量方面都取得显著成就,但囿于当地高等法学教育受经济、社会、文化、地理等因素制约,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基于甘肃省高等法学教育所面临的问题及困境,对甘肃省高等法学教育改革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进而对甘肃省高等法学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改革的设想和对策。
出处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6期190-192,共3页
Journal of Shandong Agricultural Administrators' College
基金
王肃元教授主持的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甘肃省高等法学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批准号:GS【2008】G04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