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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定:人员密集场所装修材料须送法定机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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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者从新修订的《重庆市消防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针对,目前一些社会单位在建筑装修时为了降低成本或追求造型上的美观,采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的情况,新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装修材料应当报送法定的检验机构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出处 《中国阻燃》 2010年第4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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