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牛顿力学的成功,确立了这样一个信念,因果性等同于必然性,也等同于确定性。休谟尽管质疑因果律背后的逻辑基础,但并不怀疑因果律与必然性的对应。此后,偶然性被排除在因果律之外,因为它代表原因不明,结果不定。就原因引出结果而言,偶然性应当是因果性的一种。偶然性的含义非常丰富,分别指:(1)确定的原因带来不确定的结果,如混沌现象,有时它也表现为统计定律;(2)结构与功能之间的非对应关系,这尤其体现在生物体适应性状的由来之中;(3)独立事件的相交,这也可表述为原因与结果的非恒常结合,尤其是体现在历史事件当中,如生物进化史,就自然选择而言,它带来必然结果,因此是一种科学理论,具有可预测性;但生物的演化轨迹却是不可测的,不仅因为变异性状的出现具有偶然性,还因为诸多独立事件的相交具有非恒常结合的特点,因此,偶然性不可驯服。
出处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117-126,共10页
Journal of Nanjing University(Philosoph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