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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流转的承包地能否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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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南省唐河县黑龙镇尹田村委八组的一位村干部来信说:我村有一块土地近30亩,原由12家农户承包。因该处地块离村较远,在1998年前属于次等地,加之当时排水不便,土质也不好,土壤板结厉害,并且当时种地成本较高,承包人均不愿意耕种,从1998年前后他们相继把自己不想要的地给了同村谢某耕种,谢某同时承担相应税费。
出处 《乡镇论坛》 2010年第34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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