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子商务合同在生效要件上与传统的纸面方式订立的合同有较大的差别,主要表现在对签订电子商务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的认定、对电子意思表示真实性的判断,以及对电子商务合同合法性的认定等方面。我国需要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通过相关的特别立法,对有关电子商务合同生效的几个特殊问题予以规制,以保证电子商务快速、有序地发展。
出处
《中国信息界》
2010年第12期48-51,共4页
Information China
基金
北京市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项目(J201107200801)
北京工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基地资助项目(X3011017200801)
北京工业大学高教研究项目(ER2009-B-52)
北京工业大学人才强教深化计划-教学技能项目(01100054R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