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建国以后户籍制度变化的简要历程
新中国成立后.户籍制度历经3个阶段的变化,具有浓厚的时代特征。
(一)1953年到1958年(初创时期)——以人口统计、社会管理为特征的户籍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城乡人口流动基本处于无限制的状况。为稳定社会秩序,维持社会治安.同时为国家有计划地进行经济、文化建设提供准确的人口数字,1953年4月,政务院发布了《为准备普选进行全国人口调查登记的指示》,要求建立人口登记制度。
出处
《北方经济》
2010年第21期11-16,共6页
Northern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