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办非企业单位占民政部门登记社会组织总数的近一半,是我国重要的社会组织类型。民办非企业单位诚信建设对我国第三部门的健康发展具有深远影响。诚信建设是提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公信力、实现民办非企业单位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促进我国第三部门健康发展和公民社会发育的需要;是促进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诚信行为的产生,既有伦理道德的原因,也有正式制度的原因。为此,要将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外部监督和内部自律三者结合起来,共同构建民办非企业单位诚信的生成机制。
出处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
2010年第6期49-52,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the Taiyuan's Committee of the C.P.C
基金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院级课题"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改革与社会组织作用发挥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10YQA005)的阶段性成果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社会组织供给公共服务:现状评价
供给模式与制度构建"(项目批准号:09YJC63021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