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有句老话“生前不谈身后事”。在国人传统的意识里,遗嘱是被很多人所忌讳的,尤其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对提及遗嘱更加反感。2010年8月,备受关注的“侯耀文遗产案”终于有果,一切都因逝者生前没立遗嘱引发的财产纠纷,引起了人们对遗嘱的关注。时下,“网络遗嘱”网站出现了。这些网站可以提供遗嘱的网络托管、传递等服务,这种新生事物大家能否接受?这种形式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用户的信息安全如何保障?由此引发诸多的争议。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0年第12期53-55,共3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