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平在《财经》上撰文认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法治的主线有四条:第一条法治主线是人治和法治。一是我们不应该以人的变动来主导国家的命运。只有制度稳定,我们才可以保障党和国家的政策不因人的变化而变化,这是人治和法治最关键的区别;二是人治和法治观念的变化。就是党和政府也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来活动。现在从人治到法治,制度应当高于人,制度应该管着任何人。第二条法治主线是国家和社会。以前国家干预过多,改革开放一个很大的变化,是给社会以更多自治的地位。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0年第12期F0003-F0003,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