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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算"因战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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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有一个朋友,1989年6月执行北京戒严任务时负伤,被评为三等甲级伤残,多年来一直按照因公致残享受待遇。最近,他听一些战友说民政部门有文件称,公安警察和军人等在执行抓俘、戒严等任务受伤均属于因战伤残,应按因战享受相关待遇.
出处 《共产党员(下半月)》 2010年第12期62-6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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