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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流划分问题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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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属于"支付的各项税费"还是"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企业由于履行扣缴义务人职责代员工支付的个人所得税,账务处理上通过设置"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支付的个税应作为什么类型的现金流出,在实务中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应与其他税费一同视为税费付现流出;另一种观点认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系企业代扣代缴的税费。
作者 郑英梅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2期146-146,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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