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县(市、区)和乡镇两级政府是我国政权体系中的基础部分,能否做到依法行政,事关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需要强化"法律至上"的法治观念、"为民所用"的权力观念、"以人为本"的服务观念;需要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责权明确的管理机制、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需要夯实法制机构的基础队伍、法制机构的基础职能、依法行政的基础教育。
出处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72-75,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T.C